慕尼黑啤酒節的傳統服裝遊行 (圖自:Oktoberfest官網)
這是 2013 年慕尼黑啤酒節的第 3 天,時間已經接近午夜,啤酒帳篷正準備休息,慕尼黑警方的特別小組則打起精神在啤酒節場地加強巡邏。
警官們 6 人一組,背靠著背站成小圓圈,蒼白的路燈下,這場景好似世紀末的僵屍電影,搖搖晃晃的人從四面八方走來。有穿著傳統皮褲的醉漢、髮型全毀的女子、吼叫吵嚷的遊客;有人對警官大罵髒話,有人打著震天價響酒嗝,有人在路邊抓兔子,喝醉的情侶舔咬著彼此頸項,更多人靜靜坐在地上瞪著遠處燈光,好像入定一樣。
慕尼黑啤酒節有不止一種面貌,而警官們眼中的,是最陰暗的一面。一位年輕警官初次在啤酒節值勤,所見景象讓他震驚,毫不客氣地說這根本是「國際酗酒節」。生長於此的慕尼黑警局局長 Thomas Obermayer 則說,他比較喜歡在戶外啤酒屋安靜喝啤酒,對又唱又跳的啤酒節沒有興趣。
在為期 16 天的啤酒節中,每天到了傍晚,飲酒作樂的人們就開始唱跳笑鬧,畢竟在幾口烈酒暖身,又灌了整公升的啤酒下肚後,任誰都很難坐得住。為了啤酒節所搭的大型帳篷,每座可以容下 7000 至 1 萬人,對飲酒醉愛熱鬧的人來說,這裡歡樂有如天堂。晚上 10 點半停止供應啤酒後,人們更要加快速度把還沒吃喝完的食物與啤酒塞下肚去。
■ 豪飲之外 更有商機
《明鏡周刊》報導,對外國人和非巴伐利亞邦居民來說,慕尼黑啤酒節只不過是有德國傳統服飾、有銅管樂器演奏,大家可以豪飲一番的慶典而已。但它具有更深一層意義,占地 35 公頃的啤酒節場地,其實是個超乎想像的大型秀場。
慕尼黑啤酒節展現的是德國南部巴伐利亞邦的豐收富饒、當地文化的歷史傳承,更是名列德國 DAX 30 指數中 6 大藍籌企業展現競爭力與影響力的絕佳舞台──所以啤酒帳篷才會蓋得愈大愈好。
聽似荒唐,其實不然。許多總部設於慕尼黑的大企業,都喜歡招待重要客戶參加慕尼黑啤酒節,還要加上拜仁慕尼黑球會主場賽事的門票。去年 12 月,啤酒節主辦單位公布新規定,在周末下午 3 點後,只有 65% 座位可開放訂位,引起不少企業的恐慌。況且這一年一度的慶典,是慕尼黑公關人員們的最佳武器,BMW 汽車、慕尼黑再保 (Munich Re)、安聯集團 (Allianz)、林德集團 (Linde AG)、西門子 (Siemens)、Burda 媒體集團、德國蘭燈書屋 (Random House) 等,都絕不會放過在這場盛事中的曝光機會。
啤酒節帳篷中不乏企業經理人或社交名媛所舉辦的私人派對。德國租車業女王 Regine Sixt 就舉辦女性專屬派對,而 BMW 則辦了個十字弓射擊活動,該公司慕尼黑分部主管穿著傳統的及膝褲和背心出席。看一看它的賓客名單就能了解,這場活動是大人物們交流認識的好機會,出席者有巴伐利亞邦內政部長、寶萊納釀酒廠 (Paulaner) 執行長、還有建商、外科醫師、演員、模特兒等。
■ 文明放兩旁 啤酒擺中間
只要是稍具規模的公司,必定要在啤酒節期間舉辦自家的啤酒派對。他們需要預約啤酒帳篷內的座位,規模從 900 人到 4000 人不等,而且需要很多很多的 VIP 包廂。因此啤酒帳篷內的空間非常珍貴,預約好的10人座,能在黑市賣到 3000 歐元價錢。
前往參加慕尼黑啤酒節的總人數約有 650 萬人,平均每天有 40.6 萬遊客湧入,但週末通常人更多,啤酒帳篷也會因為過於擁擠而在門口掛上手寫的「客滿暫時關閉」牌子。但所有啤酒帳篷能容納的酒鬼總人數為 11.4 萬人,即使分為午、晚兩場,仍可能有 20 萬人左右是來到啤酒節卻沒位子坐、沒酒喝。
由於人滿為患,每天傍晚的午、晚場交接,當帳外酒客已經等得不耐煩,帳內酒客又酒興正好不想離開時,就是鬧事最多的時段。如果打架鬧事演變得很嚴重,就交由警方特別小組來處理。
為了啤酒節,巴伐利亞警方在這段時間編制一個 300 人的部隊,他們的任務就是維持秩序,確保當地人、德國公民、外國遊客都能乘興而來、盡興而歸。
但這個工作並不容易,今年啤酒節開幕首日,第一桶啤酒打開沒幾分鐘,就有喝掛的人被抬出來了。當天打烊時爆發 7 起啤酒杯互毆事件,荷蘭人與美國人打破頭,意大利人則和本地人扭成一團。除了打架,警方也得阻止喝醉的人做出公然猥褻之事,還有乞丐、扒手、騙子要抓。才第一天,警方就回報 201 起事件,比去年首日多了 20 件。
慕尼黑啤酒節是瘋狂的,喝茫的人們在此把文明與禮儀拋到一邊。警方人員說,有些人喝乾啤酒後,就把杯子往後一扔……那可是個容量 1 公升的沉重酒杯;還因智慧型手機盛行,有人大膽偷拍女性裙底風光,再上傳到色情網站上。
慕尼黑啤酒節也是傳統的,巴伐利亞邦的人們在迎向未來時,心中總是懷著過去。在啤酒節揭幕的盛大遊行上,帳篷主人們搭乘馬車,後面跟著釀造廠的六馬馬車,就像直接從19世紀的畫作裡走出。他們緩緩穿過慕尼黑市中心,駛向啤酒節場地中由西門子所造的雲霄飛車,也駛向 21 世紀的未來。(文:黃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