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8

婚姻的真正致命傷,只有八個

一、堅持"我是對的"

一個人如果不准備放棄一些自己的看法,並準備接受一些與自己不同的看法,是無法成功地與人共同生活的。"我是對的"不是對婚姻關係最具有殺傷力的心理模式,卻是打開婚姻致命傷之門的鑰匙。這一關過不了,是看不到自己的其它問題的。
夫妻關係要成功的話,伴侶雙方都必須要離開他們的家庭。
如果有一方堅持:"我的家庭很好,為什麼你不按照我家裡的方式來生活?!""我的方式是最好的方式。"這在夫妻關係中就是毒藥。當兩個人結婚,她(他)也是跟伴侶的家庭結婚了,這意味著我們必須要去敬重、愛我們伴侶的就愛聽。就像愛伴侶一樣,只有這樣,婚姻才能成功。
針對這個致命傷,時刻要記得:有效果比有道理更重要。對錯與有效果比起來,我們明白孰輕孰重。"你有你的想法和方式,我有我的想法和方式,你不同意我,我也不同意你。我們可以一起探索雙方都讚同的方式,而不必爭執誰對誰錯"。夫妻之間可以很不同,但是仍然可以很相愛。
二、"託付"心態

託付心態是對婚姻關係最具有殺傷力的心理模式。"託付"就是把照顧自己甚至原生家庭的責任交給另一個人。託付的一方往往因此心理而完全停頓下來,再沒有成長提升,當有一天忽然醒悟過來,明白事情的嚴重時,雙方的差距已經太大了。
有託付心態的一方對伴侶過度依賴,這樣的關係並不是成熟的關係,這種依賴性更加接近親子之間的關係,而不是成人之間的關係。有時一方對自己的伴侶過度負責,甚至願意去承擔伴侶整個原生家庭的負擔,這種做法一樣會妨礙一段成熟的關係。
正確的心態是:雙方都有足夠的能力照顧自己的人生,而兩個負責任的成年人在一起,可以互相支持、互相滋養、互相激勵,共同成長,產生一些獨自一人不能獲得的成功和快樂。
三、不願分享"內心感覺"

在婚姻關係中,一個人的情緒常導致爭吵或關係疏離,更危險的是一些夫妻之間有"不把情緒帶回家"的協議。當我們有情緒時,應該對伴侶坦白說出。
很多人以為不把情緒說出來是為了不使伴侶擔心,事實上,不說出來會使伴侶更擔心。並且傳達給對方一個信息:我的心已不再與你緊貼在一起。
把情緒說出來與把情緒發洩在對方身上是兩回事。一個人有情緒,同時能夠認識情緒並且與人討論自己的情緒狀況,是思想成熟的表現。學習情緒管理,可以幫助我們認識自己的情緒,並用不傷害彼此的方式表達出來。
四、維持"表面的和諧"

我們是追求和平、和諧的民族。在重視與追求和諧的環境中長大的人,會錯誤地認為無論什麼情況,不忍讓是不應該的,會不顧一切地維持一份表面的和諧。而忍讓會造成情緒的積壓,如果是為了孩子、老人或其他原因,兩個人勉為其難維持這樣一個"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關係,最終會造成積累的負面情緒的總爆發,不僅關係會受到破壞甚至破裂,雙方的身體也會因此而付出慘重的代價。
兩個人在締結關係的最初,便應該約定好矛盾解決機制。這個機制應該能夠讓兩個人平靜地說出自己不能接受對方怎樣的語言和行為,並且商定如何解決。
五、不會"處理衝突"

我們從小被教導要謙遜忍讓,卻沒有被告知如何去面對和解決衝突。很多夫妻吵架之後就是冷戰,這是很危險的。因為冷戰唯一的發展方向是更疏遠。
有些夫妻,一方情緒冷卻後想修補受傷的關係,於是用一種"失憶症"式的態度主動和解,讓風波成為過去。但是衝突造成的情緒在心底還有痕跡,如果積累得太多,就會在某一天爆發出來。
在很多夫妻中,有些人用一種類似"原諒"、"寬恕"的態度處理爭吵。其實,這樣的態度可能對關係有更大的害。因為"原諒"和"寬恕"是把自己放在比對方優越的位置,沒有真正尊重到對方的人格和尊嚴。
六、"受害者"心態

受害者心態就是一個人不為自己生命中的事情負責,只會責怪別人,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別人身上。
婚姻生活中,如果有什麼他(她)該做但是他(她)做不到的,他(她)就會說:"都是她(他)害我變成這樣的,我有什麼辦法? !"只要我們在抱怨,不管是口頭上抱怨,或是心理上沉默地抗議,多少都是受害者心態在作怪。婚後,如果覺得婚姻中的衝突都是對方來找麻煩的,"每次都被他(她)欺侮或是陷害"。就說明我們有受害者心態。
改變自己的信念和規則,"我為我的幸福快樂負責!"用這樣的信念來替代舊有的信念和情緒模式,婚姻就會呈現新的和諧面貌。
七、"交換"心態

"你愛我,對我好,我才愛你,對你好。"愛變成了交換,變成了做生意。很多人年齡大了,身體成熟了,結婚了,有孩子了,可是從內心裡說卻還是個孩子。
孩子之間會有"今天玩得好,明天鬧僵了就不跟你玩了"。婚姻中為對方付出而不求回報,只要對方高興,有沒有回報都很高興很開心,繼續付出無私的愛給對方,這才是愛。"我愛你所以你也要愛我",這是做生意,交換的愛不是真愛。
如果婚姻中​​的一方或雙方存在交換心態,就會污染愛,毒害愛。交換心態表明婚姻中的一方或雙方沒有真正成長。
八、"佔有"心態

熱戀中的男女總希望二個人能永遠不分開,想盡一切辦法把對方綁在身邊,只要一分開就感到痛苦,會用盡各種方法追踪對方的行動。雖然嘴上說是關心,其實不過是為滿足自己的佔有慾望,當貪念愈來愈多、多到無法滿足時,我們就會因為達不到而產生痛苦,這就是為什麼當我們愛一個人愈深,痛苦也愈深的道理。
夫妻相處也要像親子相處一樣,做到"尊重而不放縱、關懷而不干涉、分享而不教導。"尊重雙方的界限和底線,關懷他(她)而不是包辦和代替他(她),與他(她)分享我們的感受和體驗,而不是把我們的價值觀和信念強加在他(她)身上。
"我們可以很不同,但是我們仍然可以很相愛。"夫妻關係會因此而更加和諧和親密,而和諧、親密的夫妻之情帶來的滋養,是任何風花雪月的關係都不可能帶給我們的。